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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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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執行機關現場繳款,可以使用信用卡刷卡繳納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8
  • 資料點閱次數:9838

為提供現場洽公民眾更多元、方便的繳款管道,本分署自105年1月1日起,與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合作,開辦信用卡繳款服務。洽公民眾可持有效之信用卡至本分署出納室刷卡繳款,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或攜帶現金之不便。持卡人不限於義務人本人,但持卡人須親自到場刷卡。

108年10月1日起至本分署持各家發卡機構信用卡繳費,每筆刷卡手續費依級距計算,請參閱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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