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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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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如果沒有辦法一次繳清金額,可以申請分期繳納嗎?可以分幾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8
  • 資料點閱次數:7201

義務人如果因為天災、事變或經濟因素,沒有辦法一次繳清應納金額,請提供經濟困難證明文件,並與承辦人約定時間後,至本分署辦理分期繳納。本分署將在法令範圍內視個案狀況,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核准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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