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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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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沿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8
  • 資料點閱次數:17708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本分署前身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於90年1月1日成立,101年1月1日因組織改造奉行政院核定更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轄區範圍為新北市包括板橋區、三重區、中和區、永和區、新莊區、土城區、蘆洲區、樹林區、鶯歌區、三峽區、五股區、泰山區、林口區,共計13個區。
本分署除繼受原地方法院辦理尚未結案之財務與罰鍰案件外,並受理各移送機關依相關行政法規移送案件,由於執行案件數量相當龐大,唯有注入企業化之經營理念,追求低成本、高效率之績效管理制度,方能永續發展。值此政府財政困難之際,如何運用企業經營之理念,以投入最小人力與物力,獲致最大之產出效益,發揮行政執行機關設置之功能。一方面伸張公權力、確保國家公法上金錢債權之實現、提昇執行績效、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另一方面遵守依法行政並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人民權益之維護,乃為本分署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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