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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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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行政科室文書處理、駕駛、清潔、資訊工程師勞務承攬採購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25
  • 資料點閱次數:145

決標公告

公告日:112/12/07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A.11.2.3
[機關名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 新莊區 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
[聯絡人]黃筑華
[聯絡電話] (02) 89956888 #351
[傳真號碼] (02) 89956921
[電子郵件信箱]chuhua@mail.moj.gov.tw
[標案案號]pcy112110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標案名稱]113年度行政科室文書處理、駕駛、清潔、資訊工程師勞務承攬採購案
[決標資料類別]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共同投標]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其他服務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開標時間]112/11/29 15:00
[原公告日期]112/11/22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 12,688,457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算金額] 11,712,422元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履約地點]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新北市-新莊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投標廠商家數]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54729793
[廠商名稱]鴻達資源開發事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是
[組織型態]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其他
[廠商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陽明街23巷15號
[廠商電話] (02) 22548986
[決標金額] 11,687,588元
[得標廠商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
[是否為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 否
[預計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113/01/01 - 113/12/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是
[僱用員工總人數]178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5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3
[決標品項數]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113年度行政科室文書處理、駕駛、清潔、資訊工程師勞務承攬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鴻達資源開發事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1,687,588元
[決標金額] 11,687,588元
[底價金額] 11,703,917元
[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 廠商報價未經減價即在底價以內
[標比] 99.86%
[原產地國別1]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1,687,588元
[決標公告序號]001
[決標日期]112/11/30
[決標公告日期]112/12/07
[契約編號]pcy1121102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底價金額] 11,703,917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是
[總決標金額] 11,687,588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否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是
[是否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採次低標或次次低標決標]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採購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A.11.2.3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
[採購監辦] 依政府採購法第12條規定,上級機關已訂定授權條件,由機關自行辦理
[授權函文日期及文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12年11月7日行執秘字第11200580670號函
[機關主(會)計是否派員監辦] 是 ,實地監辦
[機關有關單位(機關內之政風、監查(察)、督察、檢核或稽核單位)是否派員監辦] 是 ,實地監辦
[附加說明]一、本案依管理費報價決標。決標價11,687,588元,係以得標廠商管理費及利潤投標價48,600元,與機關預列固定費用11,082,436元,加計5%稅捐556,552元,合計得之。
二、開標結果,最低標廠商「鴻達資源開發事業有限公司」管理費投標價48,600元未達底價80%。經參酌底價分析及訪價結果,底價訂定並無偏高情形,開標主持人爰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及「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4項次與附註五之規定,請該公司於112年11月30日下午5時前就標價偏低承作,是否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提出書面說明,並保留決標。
三、廠商提出說明,經本分署審核說明合理,於112年11月30日核准照價決標予該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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