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科約僱人員第三次公開甄選啟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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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二、職稱:約僱人員
三、名額:1名
四、性別不拘,歡迎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五、上網期間:自112年4月25起至112年5月5日止。
六、甄選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公務機關強制執行業務工作經驗尤佳(請於自傳中敘明)。
(四)品操良好,具團隊精神及主動服務熱忱。
七、工作項目:辦理行政執行之行政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
九、聯絡方式及應繳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報名簡歷表(請下載附件,並貼妥相片、簽名、正確通訊地址)、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姓名及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並於112年5月5日前寄達或送達本分署人事室(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2樓),逾期視同未報名。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口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備驗),並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公告於本分署全球資訊網。
(五)本職務工作日期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執行員類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如有疑問,請洽本分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2)89956888轉306曾小姐,E-mail:pcyp@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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