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人收到本分署預約到處公文或傳繳通知所定到處日期不便前來時,可透過本信箱申請預約或更改到本分署辦理日期。
請於信箱內文敘明:姓名、聯絡電話、電子信箱、聯絡地址、意見主旨(申請預約或更改到本分署辦理日期)、意見內容(1.義務人名稱及統編 2.執行案號 3.承辦股別 4.辦理項目 5.原應到時間 6.預約或更改時間 7.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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