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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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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陳報應送達處所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30
  • 資料點閱次數:754

如果您有新增應送達處所之需要:

  1. 請先詳填e-mail上各項資料,填載完畢後,將必要證明文件e-mail至本分署專屬信箱(pcyc@mail.moj.gov.tw)。
  2. 請務必詳填白天上班時間方便連絡之電話(手機為佳)
  3. 請確實填寫相關欄位,如填寫不完整將影響您的權益。又,如不符合申請要件者,本分署將通知拒絕申請。
  4. 如有相關疑問,歡迎電洽(02)89956888 轉 176。
  5. 因信箱容量有限,若遇退件,請重新寄送。

*回傳時請於電子郵件內填妥下列資料:

  1. 義務人姓名:
  2. 身分證統一編號:
  3. 執行案號:
  4. 執行股別:
  5. 連絡電話:
  6. 申請新增應送達處所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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