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署勞務委外人員申訴管道及申訴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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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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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攬事業單位如違反相關規定,損害勞工權益,可提申訴。
2、本分署受理申訴單位:秘書室 。
3、本分署申訴方式:(1)於秘書室拿取委外人員申訴單填具陳報 (2)將欲申訴之事項書寫後投入12樓民眾休息區之建議事項箱。
4、本分署受理申訴電子郵件信箱: 首頁→為民服務→民意信箱:pcymail@mail.moj.gov.tw。
5、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訴管道: (1)實體: 業務承辦單位:勞資關係科 總機:02-29653900、 02-29603456分機 6529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 (2)雲端: 新北勞動雲-勞資調節便利通 網址:http://ilabor.ntpc.gov.tw/cloud/Medi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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