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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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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的公文由大樓管理員代收,卻沒有轉交給本人,送達合法嗎?本人要求大樓管理員退回,送達合法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8
  • 資料點閱次數:225

如本人確實住在該送達處所,大樓管理員代收就發生送達效力,縱使嗣後退回信件亦不影響送達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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