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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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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執行分署的繳納通知,但稅款(罰鍰、費用)早已繳納,要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8
  • 資料點閱次數:6484

您可先以電話聯絡承辦人,告知已繳納,並將已繳納的收據影本郵寄或傳真本分署銷案,或至本分署官網首頁透過

「線上回傳繳款收據」辦理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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