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1 如果完全沒有能力繳納,連辦理分期都有困難,例如現在失業中,應如何處理?
- 2 到執行機關現場繳款,可以使用信用卡刷卡繳納嗎?
- 3 收到執行分署的繳納通知,沒有時間到場繳納,有其他的繳納方式嗎?
- 4 何類案件可至便利超商繳納,繳款應注意何事?
- 5 收到執行分署的繳納通知,但稅款(罰鍰、費用)早已繳納,要如何處理?
- 6 義務人如果沒有辦法一次繳清金額,可以申請分期繳納嗎?可以分幾期?
- 7 申請分期繳納獲准後,未如期繳納,會有什麼後果?
- 8 已繳清應納金額,為何銀行存款(薪水),仍被執行機關扣押?
- 9 收到執行機關到場的通知,沒有辦法依照指定時間到場,可以申請改期嗎?
- 10 義務人因經濟困難或失業,無力繳納,該怎麼辦?
- 11 辦理分期需要帶甚麼證件?是否需要本人到場?
- 12 是否可以幫朋友代繳欠款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