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揭弊者保護法為我國首部揭弊保護專法,於114年1月22日經總統公布,同年7月22日施行,以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保障泛公部門揭弊者權益,並建立揭弊友善文化,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共創廉潔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