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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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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法新法即日(112年3月22日)施行,請民眾與業者避免違規觸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8
  • 資料點閱次數:191

菸害防制法距上次全文修正已逾15年,囿於電子煙、新類型菸草產品陸續出現,管制法源不夠周延,日益侵害民眾健康,尤以青少年為然。為遏止這些違法亂象,國民健康署啟動菸害防制法(下稱本法)修法,112年1月12日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 112年2月15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行政院發布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請民眾與業者避免違規觸法。

相關訊息請參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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