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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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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民法修正規定,增訂「意定監護」制度,法務部已製作宣導動畫(含國語、臺語及客語三種語言版本)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8
  • 資料點閱次數:1242
  1. 旨揭增訂「意定監護」制度,業經總統於108619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0031號令公布,同月21日施行。
  2. 為利身心障礙者及高齡長者或其他有需要之民眾可瞭解並利用意定監護制度,法務部已製作宣導動畫(含國語、臺語及客語三種語言版本)。
  3. 民法「意定監護」宣導動畫已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歡迎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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